
俏江南創始人張蘭的財務困境始于2008年與鼎暉創投簽訂的對賭協議。根據該協議,俏江南需在2012年前上市,否則將以20%的年息回購股權。這場豪賭終導致張蘭失去了對公司的控制,并因財務造假指控背上了9.8億元巨債。她的經歷提醒所有創業者:簽訂合同時要謹慎,避免未來陷入困境。
合同“陷阱”,創始人必看
個人連帶責任
若老板簽署的對賭協議未明確“退出即免責”,即使轉讓股權或離開公司,仍需承擔回購義務。合同條款綁定的是“個人”,而非股東身份!
模糊的退出條款
輕信投資人口頭承諾“轉讓股份后無需履約”而沒有書面協議支持,這種口頭承諾等同于空頭支票。所有條款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記錄。
忽視經營權綁定
對賭協議默認“創始人掌權”為前提,但若老板被剝奪經營權后仍須擔責。經營權變更不等于責任豁免,協議中需明確“誰經營,誰擔責”。
02應對策略
明確個人連帶責任:確保合同中注明“退出即免責”條款。
書面確認退出條件:不要依賴口頭承諾,所有條款變更需白紙黑字。
重視經營權綁定:確保協議中明確規定“誰經營,誰擔責”。
全面評估風險:簽訂前進行詳細法律和財務審查。
? 合同細節不可忽視,任何協議需專業律師審核,特別關注回購條款、免責條件及觸發情形。避免個人連帶責任,盡量以公司或股東集體名義簽署。
? 明確退出機制,在股權轉讓時簽訂補充協議終止原對賭責任,確?!叭俗邆涣簟薄鎱f議優先于口頭承諾,所有變更需雙方蓋章確認。
? 綁定經營權與責任,協議中明確:“若創始人喪失經營權,則對賭義務自動終止”,以避免為他人經營失敗買單。
? 設定合理業績目標,結合行業實際,避免盲目樂觀(如3年上市)??稍O置階梯式目標,減少一次性失敗風險。
許多企業家前輩的經驗教訓提醒我們:融資非救命稻草,合同才是生死線!與其事后維權艱難,不如簽前多花1小時,省去巨額代價。關注盟叔,你的創業之路將更加穩??!